秦楚网讯(十堰市纪检监察网)3月23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处理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据悉,截至3月中旬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230个,处理32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其他问责处理252人。
1. 2006年至2014年,丹江口市大沟林区柿子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徐保伍伙同原村文书何银奎,将该村10亩退耕还林面积,以范某、陈某名义申报,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18400元,徐保伍、何银奎各分得9200元。2015年10月,徐保伍和何银奎将退耕还林补助款18400元退还村集体财务账。处理结果:分别给予徐保伍、何银奎党内警告处分。
2. 2011年,余如昌在担任牛河林区党政办副主任,任舒家岭村移民工作组副组长,从事舒家岭村移民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移民补偿资金169000元。处理结果:给予余如昌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非法所得,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郧西县夹河镇黑虎庙村文书蔡代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本人纳入农村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1430元。处理结果:给予蔡代军党内警告处分。
4. 2014年至2015年,郧西县涧池乡上营村文书曾彬厚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集体茶园32.9亩以个人名义申报为退耕还林地,于2015年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112.5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处理结果:给予曾彬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2013年3月至11月,张湾区西沟乡西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张正清在负责该村财务工作期间,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共同虚列工程人工费项目,套取扶贫资金5.76万元,并将套取的大部分资金滞留在个人手中。处理结果:给予张正清党内警告处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230个,处理32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其他问责处理2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