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按国家或省市当年通知文件执行。2024年度全省统一规定是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按国家或省市当年通知文件执行。2024年度全省统一规定是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办理材料
无(免申即享)。
(四)办理途径
到县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县人社局办公楼6楼608室)及就业援助股(县人社局办公楼7楼702室)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比对。
2.公示。符合条件的,汇总通过《今日竹山网》及《竹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在业务经办系统中予以报备或确认,将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询电话
1.县就业局失业保险股:0719-4225258;15727085008。
2.县就业局就业援助股:0719-42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