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国家或省市当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2024年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放宽至12个月及以上,补贴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办理材料
1.《竹山县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办理途径
1.线下:到县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县人社局办公楼6楼608室)办理;
2.线上: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交或线上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人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受理。否则,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将材料退回。
3.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比对。
4.公示。符合条件的,汇总通过《今日竹山网》及《竹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在业务经办系统中予以报备或确认,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6.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询电话
县就业局失业保险股:0719-4225258;1572708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