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十人社函【2020】36号文件精神,现将初步认定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广大群众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或书信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719—4225218
附件: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十人社函【2020】36号文件精神,现将初步认定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广大群众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或书信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719—42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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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