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人违纪被查处 涉黄冈宜昌仙桃十堰等地

2017-03-26 17:03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胡清明接受组织审查

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更新一则纪律审查消息:

湖北多人违纪被查处 涉黄冈宜昌十堰等地

据黄冈市纪委消息: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胡清明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仙桃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3月26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更新1则通报曝光消息,跟着长江云一起来了解详情:

1.仙桃市陈场镇卫生院院长聂举国、副院长程华平、公共卫生部主任刘定国,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与管理服务对象“带彩”娱乐,聂举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程华平、刘定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仙桃市自来水公司南西区营业所所长杨志刚,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仙桃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刘晓桃,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仙桃市毛嘴镇伍家场村会计兰国成,违规参与操办孙子十岁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宜都市枝城镇解家冲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长新,解家冲村原党总支委员周德付,大同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杨大芹,大同社区原党总支委员熊娓,市电信公司职工钟裕明,枝城镇原民政助理王宏生6人弄虚作假,先后为他人违规申领城镇低保、"三无"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张长新、钟裕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德付、杨大芹、熊娓、王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交战娅村小组组长敖明刚私自截留该村村民综合直补一本通存折,所取款项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白庙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李云违规将母亲、妻子等多名亲属申报为精准扶贫对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明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枝江市百里洲镇滨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昌洪,违规为其母亲申领农村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堰通报7起精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3月23日,十堰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起精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处理3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其他组织处理21人。

扶贫项目监管不力,违规验收拨付项目资金问题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1.郧阳区林业局总工程师冯昌龙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原队长赵体(现为副队长)对杨溪铺镇云彩山村油茶基地扶贫项目违规进行提前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接受施工方宴请。

杨溪铺镇原副镇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君(现任区精准扶贫办干部),镇信访办主任、驻村干部李吉成,镇财政所所长李朝明,副所长吴胜明,云彩山村村委会主任马德贵等人在现场验收过程中把关不严,出具虚假验收意见,验收后李朝明未经决算审计违规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干部张大清在项目验收及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监管不力。

处理结果

给予马德贵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李朝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冯昌龙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李吉成党内警告处分,吴胜明、赵体行政警告处分,对李明君、张大清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在帮扶工作中责任缺失,作风不严不实问题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1.张湾区政府办原副主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原主任袁军(现任区扶贫办主任)在帮扶方滩乡文武沟村贫困户期间,深入联系群众不够,扶贫措施、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继续帮扶联系的区政务服务中心现主任龚秀琴也存在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先后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张湾区委区政府点名通报批评。

对上述问题,方滩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付海波重视不够,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驻村干部付振峰,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文武沟村第一书记张有斌,村党支部书记温基娥、村党支部副书记孔敏作为相关责任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处理结果

免去孔敏文武沟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在其他违纪问题查清后并案处理;分别给予袁军(与其他问题并案处理)、付振峰、温基娥、张有斌党内警告处分;对龚秀琴、付海波分别进行工作约谈。

2.郧西县观音镇彭家湾村党支部书记余顶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走访登记不完备,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镇副科级干事、驻村干部华新翠,镇原党委副书记、驻村干部黄琦(现任安家乡党委副书记)重视不够,对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

处理结果

给予余顶全党内警告处分,对华新翠进行诫勉谈话,对黄琦进行工作约谈。

3.竹溪县汇湾镇党委副书记王吉平,原党委组织委员、驻秦坪村干部秦志刚(现任汇湾镇党委副书记),原驻村副科级干部夏祖文,镇民政所所长、驻村干部徐兴东,秦坪村党支部原书记黄传书,村文书王光平工作不细致,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与实际不符,资料完善更新不及时,导致市第三方评估时不能全面、客观、真实了解和掌握部分贫困户状况。

处理结果

对王光平进行诫勉谈话,对徐兴东、秦志刚、王吉平、夏祖文分别进行工作约谈。

扶贫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问题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1.张湾区林业局原总工程师邹国清(现任局副科级干部)、原副局长朱先建(现任局正科级干部)、大坝林场场长鲍承山对大坝林场马家公路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致使30万元扶贫资金闲置长达5年;

2.在张湾区岳竹公路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区交通局局长王书贵、区扶贫办主任袁军、区财政局局长曹宇明、副局长熊六龙对岳竹村公路扶贫项目沟通衔接不够、推进不力,致使16万元项目资金闲置长达8年。

处理结果

给予鲍承山党内警告处分,邹国清行政警告处分;对朱先建、熊六龙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曹宇明、王书贵分别进行工作约谈;对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进行通报批评。

3.茅箭区茅塔乡王家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易敏,乡原党委组织委员、驻村干部易俊夫(现任武当路街办党委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区扶贫办副主任曹相进对王家村新建办公用房和村卫生室及配套设施扶贫项目未主动作为,推进项目建设不力,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扶贫项目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区扶贫办主任王德平、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国庆对该问题重视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

处理结果

对易敏进行诫勉谈话;对曹相进、易俊夫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王德平、李国庆分别进行工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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