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补贴申领

2024-09-08 17:33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陈芳

(一)办理条件

1.企业新录用的符合条件人员(即“九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不少于42课时;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确认。

(二)补贴标准

按同一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三)办理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部门间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2.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1份(项目制培训或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

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原件1份;

6.《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原件1份;

7.授课视频资料(实现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的无需提供,由培训机构归档备查)。

(四)办理途径

1.线下:到县就业局就业训练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6楼607室)办理;

2.线上:通过湖北省《定点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通过湖北省《定点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并现场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单位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受理。否则,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将材料退回。

3.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比对。

4.公示。符合条件的,汇总通过《今日竹山网》及《竹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在业务经办系统中予以报备或确认,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6.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询电话

县就业局就业训练中心:0719-423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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