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就业创业培训(不含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领取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
(二)补贴标准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
(三)办理材料
1.《就业创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
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四)办理途径
1.线下:到县就业局就业训练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6楼607室)办理;
2.线上:通过湖北省《定点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通过湖北省《定点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并现场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单位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受理。否则,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将材料退回。
3.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比对。
4.公示。符合条件的,汇总通过《今日竹山网》及《竹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在业务经办系统中予以报备或确认,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学员个人银行账户。
6.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询电话
县就业局就业训练中心:0719-423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