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之和补贴。
(三)办理材料
《竹山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申领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电子表格一并报送)。
(四)办理途径
到县就业局就业援助股(县人社局办公楼7楼702室)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每年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申请单位现场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单位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受理。否则,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将材料退回。
3.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比对。
4.公示。符合条件的,汇总填报《竹山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发放单位统计表》《竹山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发放人员汇总表》,并将社保补贴发放人员汇总名册通过《今日竹山网》及《竹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在业务经办系统中予以报备或确认,将社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6.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询电话
县就业局就业援助股:0719-42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