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我省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它组织;
2.符合我省产业发展结构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优质见习岗位;
4.有专门的见习带教老师、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5.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留用参与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办理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原件1份;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原件1份;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原件1份;
4.单位“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1份;
5.其他材料。
(三)办理途径
1.线下:到县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7楼704室)办理;
2.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现场提交或线上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单位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受理。否则,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将材料退回。
3.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对申请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4.公示。符合条件的,通过《今日竹山网》及《竹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5.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授牌。
6.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六)咨询电话
县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719-422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