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经营秩序,保障河道环境,维护河势稳定,根据《十堰市治理汉江非法码头工作方案及联席会议制度》(十政办函[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竹山县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近期将组织对堵河大桥以下河道采砂经营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堵河干流竹山境内堵河大桥以下河道采砂场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20日
三、整治内容
1.严格采砂许可审批。建立河道采砂准入制度,采砂场设置必须符合河道采砂规划,河道沿线重点工程保护区、滑坡体影响区范围以内禁止办理采砂许可。申报手续不齐备、承诺事项不落实、采砂设备检验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采砂许可。
2.规范采砂经营行为。清理整治河道采砂场违规占地、河道设障、滥挖乱堆、超采超运等无序采砂行为。清除河道违章建筑,整治非法码头,恢复河道原貌。对管理不规范、整治不到位的采砂场一律实行断电处理。
3.严查非法采砂制砂。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没有取得采砂许可仍在河道取砂、没有按要求整治到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清理整治期间顶风违纪者先行封停采砂设备,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2016年 12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