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竹部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有效发挥慈善“助学、助医、助老、助残、助困”作用,增强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拟在全县开展202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慈善精神,提升应急能力,助力疫情防控。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竹部队、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
四、捐助形式
提倡每名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月基本工资与津补贴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为职工一天的工资);每个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每个行政事业单位捐出一天的工作经费;积极鼓励竹山在外创业人士、个体工商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捐赠活动。
五、活动组织及资金汇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个体工商户、广大群众的募捐工作;县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城区二级单位的募捐工作;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的募捐工作。各单位组织捐赠的资金,请于10月31日前集中送缴或汇款至竹山县慈善会,竹山县慈善会将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
捐赠地址: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东区606办公室;
捐赠热线:0719-4231060
户 名:竹山县慈善会
捐赠账号:82010000000558880
开户行:竹山农商行营业部
六、资金用途
本次活动所募捐的资金,由县慈善会拟定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后,重点用于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组织好“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
(二)广泛动员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提升慈善意识,及时报道“慈善一日捐”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事迹,并把捐赠结果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慈善光荣、参与慈善高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全程公开捐赠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专项募捐资金,严禁改变资金用途,若发现上述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竹山县民政局 竹山县慈善会
竹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竹山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竹山县总工会 竹山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