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1-09-23 10:46   竹山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方案》、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32号)、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殡改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征集如下线索: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受理范围

1.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指为丧户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范围外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俗称一条龙服务),包括取得营业执照的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黑中介”。

2.殡葬服务机构。指民政部门或非民政部门兴办的面向群众提供殡葬服务的机构,包括县殡仪馆、乡镇殡仪服务站、公墓等。

3.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指群众性自治组织(含村、社区等)及其他机构依托自身资源,为特定范围服务对象设立的治丧机构或场所,包括农村红白理事堂(三用堂)、城乡公益性公墓及临时治丧服务点、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等。

三、整治内容

1.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

2.政府定价目录内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

3.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

4.社会殡葬服务中介、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等。

5.县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

6.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

7.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是否有超范围经营问题。

8.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疫情常态化防疫及食品卫生安全等基本条件。

9.是否有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等行为。

四、举报电话

受理单位:竹山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19-4231563、13377823616

联络人:黄波


竹山县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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