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竹办发〔2014〕20号)精神,经县教育局所属单位清理,茂华中学胡冰和官渡中心学校刘霞两名同志在编不在岗,限于2021年10月11日以前返回原单位上班,如到期未返岗或返岗后再次离岗,县教育局将不再进行公告,由所在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予以解聘。
公告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在清理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来信来访要求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举报电话:0719-4220153。
特此公告。
竹山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