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7-02-12 12:19  

近年来,竹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日前,县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分别是:

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1.竹坪乡金花村村委会违规操办乔迁事宜问题。2014年12月24日,金花村在新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时,违规收受村民礼金49200元。2016年9月,该村党支部书记黄龙友(另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任村副书记刘志、村文书崔元忠、村委会委员刘照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上庸镇北坝村村文书王光汉违规操办乔迁事宜问题。2016年2月13日,王光汉在乔迁新居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800元。2016年9月,王光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城关镇迎丰村村主任唐太华违规操办女儿结婚事宜问题。2016年11月23日,唐太华在为女儿操办婚事期间,置办酒席22桌,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6800元,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2016年12月,唐太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4.县水产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县水产局私设“小金库”,并用“小金库”资金滥发津补贴2.16万元。2016年5月,该局局长林建华(另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5.深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30日,深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违规给七名校委会成员发放津补贴共计3520元。2016年6月,该校时任校长高博、副校长李大平、总务主任金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6.竹山二中公务用车违规停放问题。2016年4月1日(周五),竹山县第二中学基建管理员兼学校司机郭军驾驶单位公车鄂CW6287从宝丰到县教育局办完公事后,擅自将车停放在其亲属居住的盘龙上河城小区楼下,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8月,郭军受到警告处分。

7.深河乡党政办主任王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4月16日上午9时,王虎驾驶深河乡政府公务用车鄂CW6300载着妻子和儿子到深河乡,沿途拍摄风景照片制作宣传画。4月17日下午,王虎又驾驶公务车载着妻子和儿子返回县城,将公务车停放在其居住的盘龙上河城小区楼下,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9月,王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打折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竹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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