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通报一批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6-12-29 09:26  

长江云报道(湖北之声记者周列克)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昨天(28)向社会公开通报查处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原社会服务办公室主任赵白蓓,在2003年到2015年5月,在办理解决街道企业职工和社会特困户城市低保时,利用职务便利,对搬迁外地以及死亡的低保户不按规定上报核销,将低保存折私自放在自己手上,由本人或安排他人支取城市低保金282388.92元,其中182391元被据为己有。沙市区纪委给予赵白蓓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丹江口市牛河林区原党委副书记陈永华从2006年到2014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退耕还林补偿款、移民房屋补偿款、扶贫搬迁补助等国家专项资金116635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213900元,在工程承包结算、移民身份确认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丹江口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陈永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陵县秦市乡秦市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魏文栋,从2010年到2013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廉租房补贴、危房补贴资金和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共计187379.71元;魏文栋还通过篡改或伪造财务支出票据等方式,套取社区公共资金共计256281元。以上资金全部据为己有。秦市乡纪委给予魏文栋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次通报的案件还有:建始县业州镇小漂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刘治龙冒领国家种粮补贴资金案;黄石市西塞山工业园区大排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名炜等人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公安县甘家厂乡财政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甘士清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案;赤壁市低保局原党支部书记徐必义等对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失职案;沙洋县毛李镇民政办套取民政优待金案;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安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治平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案和汉川市房管局副局长石高武工作失职案。

通报说,这些典型案件问题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好落实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 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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