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集镇范围内流浪犬追咬学生及行人情况频发,为切实加强流浪犬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上庸镇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7日。
二、 凡在上庸镇内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通告,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为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保障。
三、犬只一律实行拴养、圈养,主动做好狂犬病接种免疫等工作,杜绝犬只伤人的事件发生;犬只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犬只粪便,应立即采取清洁措施予以清除。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对流窜在街头巷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的流浪犬进行捕捉,集中处理。请饲养家犬的居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养犬。所有养犬户要立即对犬只圈(拴)养,严防犬只伤人,凡未圈(拴)养的家犬,流浪外出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流浪犬,予以捕捉,造成一切后果由犬主人承担。
五、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此次专项行动,对阻碍、干扰整治行动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上庸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