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网消息 8月5日,宝丰镇村民刘某因私自搭接镇水厂主供水管至自家水塘被依法查处,镇村干部及民警依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现场教育,刘某认识到错误,立即拆除了私接管道并补缴了水费。
县水利和湖泊局指出,当前仍有部分农户存在“偷水不算偷”的错误观念。私接行为危害严重:干扰邻里正常用水、威胁供水水质安全、浪费宝贵水资源!当前持续干旱,必须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原则保障居民基本用水。自来水生产输送成本高昂,依法用水、有偿用水是公民应尽义务。
县水利和湖泊局呼吁广大居民:遵法规,认清私接违法本质;讲文明,珍惜水源,杜绝浪费,对偷水说“不”;共守护,以规范用水促社会和谐。人人依法用水,共护生命之源,确保清泉长流惠万家!(李森 刘泽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