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城区及部分新修改扩道路依法严管的通告

2025-05-21 11:51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何雨玲

为有效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切实规范城区及潘口小漩等新修改扩道路交通秩序,聚力为群众出行打造更加畅安有序交通环境,公安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路段予以严格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人民路、民族路、施洋路、桃源路、纵横大道、经纬大道、明清大道、竹山老街等为交通秩序严管路段。

二、潘口小漩路、城关南门路、十竹路(莲花区域)、城北新区等新修改扩道路,纳入文明交通重点管控范围。

三、对在上述严管及重点管控道路临时或长时停放机动车及违法占道经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纠正查处或通过违停抓拍设施上网处罚,对妨碍道路通行的车辆依法予以拖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交通违法,自觉遵法守规,理解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竹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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