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以下两类城乡劳动者:
1.处于无业状态;
2.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办理材料
1.《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
(三)办理途径
1.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城关镇经纬大道16号2栋)办理;
2.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交或线上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人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受理。否则,
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将材料退回。
3.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比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在业务经办系统中予以报备或确认,并向申请人做出回复。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线下即到即办)。
(六)咨询电话
1.县政务服务中心:15727193939;
2.县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7楼704室):0719-422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