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其中,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办理材料
1.《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原件1份;
2.单位承诺书原件1份。
(三)办理途径
1.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城关镇经纬大道16号2栋)办理;
2.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现场提交或线上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单位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受理。否则,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将材料退回。
3.审核。按照办理条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比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在业务经办系统中予以报备或确认,并向申请单位做出回复。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线下即到即办)。
(六)咨询电话
1.县政务服务中心:15727193939;
2.县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7楼704室):0719-422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