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21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黄梅县粤明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新沿加油站涉嫌销售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黄梅县粤明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新沿加油站
二、案由:涉嫌经销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
三、听证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0分
四、听证地点: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竹山县城关镇民族路10号)七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