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县已备案12家托育机构名称、地址面向社会公布。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0日
为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县已备案12家托育机构名称、地址面向社会公布。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