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请你们提前解除对我的司法拘留措施,我媳妇已将案款凑齐了.......”,被执行人喻某某从拘留所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
2021年10月,原告王某受被告喻某某雇请在其经营的店铺提供劳务,后经结算,喻某某尚欠王某劳务工资5000元,因喻某某资金困难暂无力支付,便向王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出具后,王某多次向喻某某索要劳务工资,喻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喻某某定于2024年2月9日前支付王某劳务工资5000元。
调解书生效,履行期间届满后,喻某某仍未按约定履行,王某遂向竹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喻某某收到执行干警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既不主动履行又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甚至阻断联系玩起失踪。
2024年6月12日凌晨6点,执行干警找到喻某某家,将喻某某从被窝里拘传至法院。在羁押室里,执行干警再次告知喻某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其仍不为所动,最终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
在拘留所里,面对铁窗和失去的自由,喻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联系家属凑齐了案款。执行法官考虑喻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筹集案款,决定提前解除对其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申请人王某领到案款后,高兴地对执行干警说到:“谢谢你们,我还以为这么小的案子,你们不会管呢,今天终于拿到了我的血汗钱,感谢竹山法院的法官!”
案件虽小,可凝聚着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期盼。竹山法院将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利,认认真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柯双喜 袁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