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四部门启动集中政策清理,对各项规章、文件中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修订和废止,护航市场有序逐利。
清理工作秉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清理范围囊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包含在内。不利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都应按要求废止或修订。
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负责人介绍,2020年、2021年,我省连续两年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2022年开展清理“回头看”,三年来共清理政策措施3.91万件次,修改、废止4660件。
今年上半年,我省各地各部门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278份,其中修改98份,废止424份。目前,我省已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政策措施数据库,可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政策措施实时监测,自动标黄预警相关文件,方便工作人员及时核查、处置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