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县用人单位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二、书面审查方式
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相关要求,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书面审查。参加网上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用网页浏览器输入https://gzqx.chutianyun.gov.cn进入页面,按照要求注册,如实填写书面审查数据(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现场书面审查。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双随机”检查要求,随机对部分用人单位现场书面审查;二是对网上审查未通过或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三、书面审查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
9.用人单位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抓好落实。各用人单位按要求落实书面审查工作是申报劳动保障红名单、评价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级等评价工作的重要前置条件。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能够便捷享受就业、社保等优惠扶持政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书面审查、审查未通过又未及时改正的用人单位,在评先、评优、上市及工程招投标等原因需提供劳动保障相关材料时予以重点审核。同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责令限期参加书面审查,逾期仍拒不参加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予以处理处罚。请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二)把握时间节点,认真自查申报。2022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7月31日,之后将不能纳入系统审查。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申报。若在书面审查工作中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719-4230112。
(三)落实分类监管,强化结果应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把参加书面审查情况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等录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确定守法诚信等级并进行分类监管,依法予以激励和惩戒。
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