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林业局关于落实优环境强保障稳增长政策措施

2022-07-26 14:59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系列工作安排,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切实扛起林业部门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切实做好优环境保民生稳经济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县林业局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一)实行重大项目包保服务

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成立专班,加强与发改、水利、交通、能源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联系,建立涉林重大项目责任清单,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主动对接项目建设涉林需求,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把服务涉林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包扶活动重要内容,及时跟踪掌握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反映的实际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支持服务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二)保障林地定额,支持先行用地

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对列入国家、省和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优先保障林地定额。依规支持重大项目急需开工的控制性节点工程、单体工程办理先行使用林地手续。

(三)加强涉林项目前期指导服务

及时做好涉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重大项目选址、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等前置论证与核准工作,主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集约节约用地,保障林业生态安全、项目建设安全、经济发展安全。

(四)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乡村规划、农村公路规划等法定规划,路基宽度7.5米内,以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为主体功能且不转为建设用地的“四好农村路”,涉及使用林地的,支持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用林审批方式”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使用林地手续申报方式可以分村组、分项目单独申报,也可以按乡镇整合申报;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项目批准文件可以是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也可以是乡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实施方案;“四好农村路”的取土、弃土、弃渣场原则上不占用林地,占用林地需按标准征收植被恢复费。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红线范围可以是交通部门确认同意的施工红线图,也可以是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同意的施工红线图;项目批准单位和建设业主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和责任主体单位。“四好农村路”涉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的,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主动担当,支持林业产业

(五)积极扩大林业投入

把握国家宏观政策靠前发力窗口期,切实发挥项目投资对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高起点谋划申报林业项目,确定投资重点和投资方向,高标准完成“双重”项目,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高质量推进林业感知系统和智慧林业等基本建设,提升现代林业治理能力。鼓励企业、单位、个人等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对符合国家规划和投资项目要求的,可纳入国家投资项目给予支持。

(六)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持续推进木本油料产业链建设及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质扩规做大产业基地,深化木本油料基地示范工作;加大龙头企业培育、招商引资力度,确保产业联盟运转顺利。做好林产品种植环节监测工作,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协同文旅部门支持全县森林康养产业建设,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林场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基地。

(七)支持油茶营造林用地和林木采伐保障

1.扩大油茶种植面积。一是支持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疏林地、灌木林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油茶;二是将油茶等经济林纳入森林覆盖率、森林碳汇调查监测统计范围;三是把油茶种植与防火隔离带建设相结合,除自然保护区和一级天然林之外的林分都可以建生物隔离带,油茶作为灌木树种防火生物隔离带可建30~50米。

2.采伐限额保障。对规划改种、扩种油茶地以及防火生物隔离带,种植油茶前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在采伐限额内予以保障,如果采伐限额县域内调整仍不能满足需求的,符合限额追加条件的可以向省局申请使用省级备用限额。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办事效率

(八)简化小微项目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不含2公顷)的,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不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涉及使用自然保护地的,按自然保护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九)取消中介服务事项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精神,取消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资质要求,报批材料中不附资质文件,项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编制。林业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林业部门应主动为项目申请人提供涉及项目报批的、必要的、且不涉密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

(十)压减办理时效

持续推进网上审批服务,非涉密事项全面“网上办”,安排专人做好网上服务,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办理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切实做到马上办、快速办,各环节办理时限在市政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初审”“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五项事项取消市级审核审查环节,实行“县直报省”。县林业局加快审批服务,凡申报材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转报省林业局审批的,应在2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查验及初审,并按规定公示后转报省局;针对特殊申请事项,在权限范围内加大分类服务指导力度,帮助申请人依法补正有关材料,加快办结。

(十一)林木采伐下放至乡镇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协调县审批局做好林木采伐证权限下放相关事宜,平稳有序将“林木采伐许可证”受理、核发赋权乡镇政府实施,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真正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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