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10-21 09:03   竹山融媒体中心   王泽昆

竹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0月20日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竹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竹山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查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竹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竹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竹山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竹山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选举产生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竹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竹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竹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出席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讨论通过竹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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