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评估监督职责,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0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自下发之日开始,至2021年11月底前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竹山县第二中学竹山县茂华中学
竹山县恒升小学竹山县潘口乡中心学校(潘口小学)
二、检查内容
主要是2020年度的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包括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预决算公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有必要,追溯以往年度或者延伸检查其他单位。
特此公示
竹山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