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
竹山县得胜镇自来水厂从事集集中式供水供应的饮用 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卫水罚〔2021〕1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
竹山县得胜镇自来水厂(朱伟)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一组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230684107863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朱伟 |
违法事实 |
2021年07月07日,我局卫生监督员向竹山县得胜镇自来水厂送达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检测报告》,经竹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该水厂出厂水菌落总数:120CFU/mL(标准值:≤100CFU/mL);总大肠菌群:58MPN/100mL(标准值:不得检出);浑浊度:1.1/NTU(标准值:≤1/NTU);游离余氯:0.07mg/L(标准值:0.3-4mg/L),4项指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1-08 -12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