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
竹山县溢水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集中式供水供应 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卫水罚〔2021〕4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
竹山县溢水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朱卫东)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溢水镇朱家湾村2组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235654595998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朱卫东 |
违法事实 |
我局卫生监督员向竹山县溢水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送达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检测报告》,经检测该单位出厂水总大肠菌群:14MPN/100mL(标准值:不得检出);游离余氯:0.06mg/L(标准值:0.3-4mg/L),2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1-08-10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