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竹卫公罚〔2021〕15号

2021-08-11 09:26   竹山融媒体中心   陈兴云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竹山县城关神龙宾馆从事住宿服务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竹卫公罚〔2021〕15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竹山县城关镇神龙宾馆(刘晓明)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88号

社会信用代码

92420323MA49UT6F6H(1-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刘晓明

违法事实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茶杯未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

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1-08-09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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