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得胜镇中心卫生院)

2021-05-28 17:28   竹山融媒体中心   陈兴云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竹山县得胜镇中心卫生院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竹卫传罚〔20212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竹山县得胜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

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一组100

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

李某

违法事实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使用后未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未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未对从事医疗废物运送、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四)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1527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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