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
竹山县得胜镇中心卫生院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卫传罚〔2021〕2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
竹山县得胜镇中心卫生院 |
地址 |
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一组100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 |
负责人姓名 |
李某 |
违法事实 |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使用后未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未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未对从事医疗废物运送、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四)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1年5月27日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