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韩昌礼)

2021-04-23 10:53   竹山融媒体中心   陈兴云

案件名称

韩昌礼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竹卫医罚〔20211

被处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韩昌礼

地址

湖北省竹山县楼台乡楼台村4

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

韩昌礼

违法事实

韩昌礼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自2003年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后,先后在楼台乡老家和儿子在城关镇租住的房屋内生活期间,断续为4名患者(XX、陈XX、范XX、张XX)开展了诊疗活动,开具了中药处方,收取了相应的诊疗费用共计人民币150元整。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元;

二、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42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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