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竹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2名(限女性),主要从事110接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竹山县居民户口,在城区或潘口集镇有固定住所优先。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公民(即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无纹身。
三、招聘程序
1.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于4月19日至4月26日到县公安局办公楼504室(潘口小漩)报名。
2.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县情、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等。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比例参加面试。
4.政审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北省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政治审查。
5.政审合格者,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录用协警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
1.录用后,与县公安局前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补贴+绩效考核等,年月均收入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起。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竹山县公安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