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竹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30名(其中:男性29名、女性1名),女性主要从事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竹山县居民户口。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公民(即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无纹身。
二、招聘程序
1.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2日到县公安局办公楼504室(潘口小漩)报名。
2.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县情、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等。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比例参加面试。
4.政审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北省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政治审查。
5.政审合格者,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录用协警合同。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录用协警合同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
2.待遇。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补贴+绩效考核等,年月均收入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起。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从事宣传工作的工资面议。
3.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竹山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