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城关镇明清村属城乡结合部,辖8个小组,共10个网格,户籍人口2376户8624人,流动人口1400余人。针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人员结构复杂、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突出等情况,镇政府将明清村纳入社区管理模式,选聘10名专职网格员,在村支两委的带领下,推行“114”工作法,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功实现了“微小纠纷妥善化解、重大矛盾有效稳控”的目标,做到了矛盾不交,问题不出村。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村“两委”班子成员和网格员根据划分的责任网格,实行“一天一排查”,努力做到矛盾和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实行“一周一分析”,村社会治理委员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分析,明确矛盾隐患化解责任人和化解措施;实行“一月一研判”,村治调委员会每月组织召开研判会,分析矛盾纠纷总体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难题。
培养一支调解队伍。吸纳民(辅)警、下沉党员、驻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12人担任义务调解员,充实调解中坚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乡贤能人的作用,壮大调解员队伍。村法律顾问担任讲师,通过主题宣讲、实践锻炼、案例分析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活动,提升义务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推行“4步”工作法。一是规范程序“讲规矩”。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司法确认等程序组织调解。二是坚持依法“讲道理”。在调解过程中,结合案件向当事人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政策,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矛盾问题。三是以诚相待“讲感情”。调解员用真情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以情动人促矛盾化解。四是村民自治“讲和谐”。制定出台村规民约,发挥五员(即无职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团员、妇联委员)引领作用,组建“说事儿”“跑腿儿”“找乐儿”“搭把手”等自治小组,促进邻里和谐。
通过“114”矛盾纠纷化解方法,明清村连续两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实现了“无越级访、无群体访、无民转刑案件”的“三无”目标,社会治理呈现出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