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1-01-19 09:54   竹山融媒体中心   贺荣靖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1〕01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第一批全县2020年度校验不合格的4家医疗机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详单附后)。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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