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河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

2020-11-10 16:16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苗东升

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公安局深河派出所经缜密侦查,顺利将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嫌疑人杜某、李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月初,深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时,发现深河村6组居民杜某家房屋后山的红薯窖内藏有两支疑似火药枪、黑火药、铁砂子等物品。后民警对发现的涉枪爆物品如数收缴,并送专业鉴定两支疑似火药枪均被认定为枪支,黑火药净重601克。

根据线索反馈,民警判定辖区杜某、李某具有私藏枪支嫌疑。后经询问,杜某、李某对其非法持有枪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二人交代,李某持有的火药枪系村民孙某生前遗留在其家中,杜某持有的火药枪、黑火药等物品系拆老房子时发现。二人发现枪爆物品后,并没有第一时间上交而是商量藏匿到隐蔽处,直至被公安机关发现。

近日,杜某、李某因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枪支、弹药是极具杀伤力的特殊危险物品,管理、使用不当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主动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陈芳 徐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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