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得2020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44万元

2021-01-11 08:44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陈兴云

  今日竹山网消息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C2020]197号),2020年中央下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1933万元,十堰市获得资金支持1124万元,其中,十堰市直119万元,郧阳区143万元,竹山县144万元,竹溪县141万元,房县577万元。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要求,2020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展,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助、代偿补偿等方式,促进政策引导性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同时,通知要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必须合法合现经营,且在实际开展支小文微业务各地应引导相关担保机构逐步降低担保费率,继续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维持在2%以内,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了不利影响,县科技和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精神,抢抓国家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机遇,通过及时跟踪了解国家有关最新政策,准确把握中央政策意图、政策指向;抓紧抓实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向上争取;狠抓目标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等多种措施,精准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确保了我县今年获得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幅增长。(王彩稳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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