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获悉,教育部举行教育新春发布会,介绍了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据悉,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在研究生阶段,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在本专科阶段,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教育资助。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记者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