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启动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公告
一、启动第五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自2008年以来,我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已先后兑现了四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现拟启动第五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2017年9月底以前为个人申报时间,2017年底审查公示,完成资金发放,申报资料条件不变。
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3500元一次性计生奖励:
1、属竹山县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
2、无国有及县属以上企业或事业单位招工经历;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无子女的;
4、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女方年满55周岁或男方年满60周岁(以个人为单位,符合条件即可享受)。
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由本人向所在村(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竹山县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个人申请表》和《竹山县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审批表》,连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交户口所在地的村(居)。
咨询电话:竹山县卫计局家庭发展股0719-4225705
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