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保秀等4名拟享受高龄津贴人员限期办理信息确认的公告

2026-06-16 15:29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王锐

根据我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相关规定,享受高龄津贴人员须具备本县户籍且信息真实有效。经核查,卢保秀(户籍地为竹山县宝丰镇水田坪村2组)、魏远荣(户籍地为竹山县潘口乡鱼岭村3组)、王全胜(户籍地为竹山县双台乡茅塔寺村1组)、张辅国(户籍地为竹山县麻家渡镇牌楼村4组)等4名人员,户籍登记在我县,但实际长期不居住、无固定居住场所或无法查找到实际居住地。

自2023年以来,户籍所在镇村及家属代表通过电话、上门走访、联系亲友等多种方式,反复尝试与卢保秀等4人及其直系亲属取得联系,均未联系上其本人。由于无法核实其生存状况、健康状况及居住信息,导致高龄津贴无法正常申报、核实与发放。

为保障国家惠民政策精准落实,确保高龄津贴资金安全、发放到位,根据省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上述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法定监护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儿童福利股办理信息确认及高龄津贴申领、补录手续。

二、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完成信息核实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高龄津贴申领资格,县民政局将暂停或终止其高龄津贴发放。今后如能重新取得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可按程序申请恢复。

三、请广大居民朋友相互转告,如知悉上述人员下落或联系方式,请及时向县民政局或所在村(社区)反馈。联系单位: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儿童福利股,联系电话:0719-4231587,地址: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原政务服务中心东区809室。

特此公告。

竹山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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