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03-31 10:14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问题线索征集内容

(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管理问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伪造医院文书;以免费住院等不正当手段违规招揽患者;分解住院、连续住院;殴打患者、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患者权益等问题。

(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拉拢诱导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等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隔空刷卡骗保、伪造医保报销凭证骗保;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伪造或编造医嘱、处方、病历,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骗保等问题。

(三)过度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开展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不合理套餐式、捆绑式组合检查检验;对患者实施与疾病关联性不高的诊疗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结算等问题。

(四)药械在流通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制售假劣药品;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药品随意定价、“阴阳价格”、串换项目、高频高额团伙性购药倒药;开具超出合理病情需要、超出规定用法用量的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中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

(五)参保个人。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问题。

(六)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719-4229717

(二)邮箱举报:zsxxnh@163.com。

(三)来访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来信举报: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9号(原政务服务中心)东区10楼。

四、举报须知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举报人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反映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内容具体(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可一并提交),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三)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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