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到期复审的公告(2026年第2批)

2026-03-05 16:04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以及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的通知》(十医保发〔2023〕42号)有关要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到期人员需进行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病种

2026年第二批门诊慢特病复审病种共2个。复审期限为2年的两个病种:结核病、脑血管病后遗症。

二、复审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复审对象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出病种复审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或复审未通过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如后期因病情需要门诊治疗用药的,按《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十医保发〔2023〕42号)重新申请。

三、复审对象

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审批通过的结核病、脑血管病后遗症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

四、复审方式及流程

1.线下申请。复审对象工作日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竹山县人民医院、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竹山县中医医院慢病评审受理窗口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乡镇政务大厅医保经办服务窗口。2.线上申请。复审对象自行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材料。①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网办步骤: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我要办”→进入“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选择“办理方式”(选择为自己办理或者为他人办理)→为他人办理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完善其它信息→选择病种→拍照上传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或医保卡、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点击提交→点击订阅。②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网办进度查询步骤:进入“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我要查”→“门慢认定办理进度查询”→选择“审核状态”→查看申报结果(需使用患者本人手机查询结果)。

3.复审对象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申报资料后,经医保经办机构初审、定点医疗机构专家鉴定、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符合政策要求的可继续享受相应病种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应病种的门诊慢特病待遇将被终止。

五、复审资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2.提交病历资料:提供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住院或门诊病历资料。包括: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及相关理化检查、检验报告等,并加盖经治医院病情证明章。如无近一年内住院病历资料,可放宽与病种复审年限一致,另附近一年内门诊相关资料。

现将我县需要提交复审的人员名单公示(见附件),请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复审。如有疑问可联系竹山县医保局,电话0719-4230619。请注意分辨,谨防电信诈骗。

附件:2026年竹山县第二批门诊慢特病复审人员名单

第二批公示名单.xls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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