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第一号)
任命:
刘东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亮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白泉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申宏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郭声华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东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白泉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金亮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第二号)
免去:
朱菲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6年2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第一号)
任命:
刘东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亮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白泉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申宏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郭声华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东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白泉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金亮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第二号)
免去:
朱菲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