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说明:1.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统计情况各乡镇、县直各执法单位要做好审核工作。2.行政执法人员清理人数是在因退休、调离执法工作岗位等原因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数量。3.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数量是指因行政执法部门权责事项调整等原因行政执法事项增减划转修改事项数量。
二、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5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5.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第四行单独分行统计。
(二)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3.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单独分行统计。4.注销行政许可,可统计在“其他”里。
(三)2025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4.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单独分行统计。
(四)2025年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检查计划次数是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拟定开展行政检查活动计划次数,行政检查实施是指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实际组织开展的行政检查活动次数,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若一次涉企行政检查既属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又属于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入户检查等,只能统计一次,不重复统计次数。3.发现问题率=(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次数/总检查次数)×100%。4.按照检查对象个数统计次数,比如一次出去检查了10家企业,均有详细检查记录,检查次数就是10,检查计划也是10。5.行政检查计划与行政检查实施次数,可以不是对等关系,检查实施次数可大、可小(可能有计划外的个案检查)。6.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中,非现场检查+涉企入户检查=涉企行政检查总数;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四项数据不能重复,即一次检查包含多类的只能选一类统计,另,此四项的数据相加与涉企检查总数可以不一致(可能会有因投诉举报触发的个案检查等)。7.行政检查实施次数里包括了涉企和非涉企的检查。
(五)2025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3.“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5.涉企案件填入第二行单独分行统计。
(六)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情况以建设单位作为填报单位,直接使用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平台的,不填入;如平台建设单位是十堰市司法局,市、县(市、区)共用,则单位名称为十堰市司法局,计为一个平台。2.行政执法平台由行政执法部门填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由司法行政机关填报。
三、2025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本单位未受理或收到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