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上次由于工作疏忽漏报了个税,补充申报的时候以为要被处罚,没想到税务人员告诉我们是属于首次违反、情节轻微,且在期限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不予处罚,这样的执法模式太暖心了。”近日,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林会计为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的执法模式点赞道。
据悉,该公司因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收到了税务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文书,第一时间前往竹山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进行处理,发现该纳税人属于首次逾期申报,且已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决定对该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
在执法过程中,县税务局着力打造专业的“法治专员”队伍,精选21名具备税务师、律师资格或业务骨干,以“审核员”身份严把执法质量关,将说理式执法融入执法全流程。在案件审核中,法治专员累计对461户次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开展全流程审核,纠正文书表述不规范、裁量基准适用错误等问题15处,确保执法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在柔性执法中,对35户次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开展说理式执法,通过摆事实、讲政策、明后果,引导纳税人主动整改。
下一步,县税务局持续聚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法治专员”制度,将“说理式执法”融入征管全流程,实现法治力度与服务温度的统一。(李琦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