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2025-11-05 16:32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卢波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依法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

(一)参保对象:全县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属于应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2026年度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

符合规定的特殊群体个人参保缴费享受差异化资助政策。

二、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28日。

尚未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的城乡居民,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缴。及时补缴不仅可补齐当前年度的医疗保障,更可确保2026年医保待遇无缝衔接,避免产生3个月待遇空窗期,同时保障连续缴费年限的持续累积,为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创造条件。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已在我县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鄂汇办APP 、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缴费。

(二)线下缴费:已在我县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持居民身份证件到所在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辅导缴费,或者到农村商业银行、建行、工行网点等线下渠道缴费。

(三)学生缴费。学生所在学校(含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提醒督促学生家长,自行通过线上缴费或就近在村(社区)为学生及时缴费。

四、首次参保登记

(一)首次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必须先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乡政务服务大厅、医保业务经办网点进行现场登记;或者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医保服务专区”、“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登记。

(二)新生儿参保登记。新生儿原则上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或新生儿本人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超过90天办理登记的,从登记之日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父母任意一方在我市参保的,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
五、参保激励及约束

(一)连续参保及零报销激励。

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连续缴费(非补缴)满4年,从第5年开始,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额度每年自动提高3000元,中断参保则连续参保累计年限清零,累计额度保留。

“零”报销激励:参保人若当年未发生医保报销记录,次年大病保险报销额度额外增加3000元,健康记录可持续累积,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则积累额度清零。

上述两项激励可叠加享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每年最高可提升报销额度6万元,进一步增强家庭健康风险抵御能力。

(二)中断参保及待遇等待期约束。自2025年起,除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六、参保后可享受的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含普通门诊(含急诊)、门诊慢特病、住院、意外伤害、生育保险等政策规定的医保待遇。因病产生大额费用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符合规定的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城乡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群体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七、政策业务咨询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参保缴费中存在政策疑惑的,可电话咨询医保、税务部门。
医保咨询电话:0719-4231896或0719-4230619

税务咨询电话:0719-4222122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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