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活上庸镇“十一”黄金周文旅消费活力,全方位呈现金秋时节上庸镇的绚烂秋花景致与深厚人文底蕴,持续打响“上庸鲜花小镇”品牌知名度,助力乡村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依托上庸镇“十一”游园活动,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秋花映月 锦绣上庸”短视频达人秀暨摄影大赛,诚邀文旅爱好者共赴这场秋日盛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
“秋花映月 锦绣上庸”——上庸镇“十一”游园活动短视频达人秀暨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上庸镇人民政府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期为2025年9月20日—2025年10月8日,下旬在上庸镇举行颁奖仪式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创作者、旅行博主、文旅达人等,不限年龄、性别、籍贯,凡热爱自然风光、钟情上庸文化,愿意通过镜头宣传上庸镇“十一”游园活动的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文化修养与道德品质;
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念与舆论导向,社会责任感强,积极主动为上庸镇“十一”游园活动及文旅发展发声宣传;
短视频达人秀参赛者需具备一定的镜头表现力、文案创作与视频剪辑能力,摄影大赛参赛者需具备扎实的摄影技巧与画面构图能力,能精准捕捉秋日上庸的独特美感;
拥有文旅策划、专业摄影、短视频运营等相关从业经历,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熟悉上庸镇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及网络传播规律者,可优先获得评审关注。
五、参赛流程及要求
(一)作品创作主题与取景范围
创作主题:围绕“秋花映月 锦绣上庸”核心主题,聚焦上庸镇“十一”游园活动亮点,内容可涵盖秋日花海盛放景致、月夜下的小镇静谧风情、游园活动中的民俗体验(如舞龙、舞狮、花船等)、游客的欢乐瞬间、上庸古文化与秋日风光的融合之美等,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充满创意与感染力,传递上庸镇的独特文旅魅力。
取景范围:限定在上庸镇辖区内,包括但不限于十星广场、圣水湖畔、“千绣花海”园区、圣水湖旅游度假区等。
(二)作品具体要求
1.短视频达人秀
时长/规格:时长30秒~5分钟,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080P。
格式要求:推荐采用MP4格式,保证视频播放流畅。
创作规范:
①作品须为活动时间内一次性原创拍摄,尽量避免使用过往素材拼接,不可使用AI生成内容;
②可进行适当后期剪辑(如添加背景音乐、字幕),但不得对画面进行合成、挖补、大幅度色彩修改等破坏真实性的处理;
③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个人或商业标注、水印、二维码等信息
附加说明:视频需配有清晰标题(10字以内,突出主题),并附至少15字文字说明,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需标注拍摄地点(如上庸文化旅游区、上庸鲜花小镇等)。
2.摄影大赛
时长/规格:单张照片文件大小2-10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可提交组图(每组3~5张,需标注组图序号及主题)
格式要求:支持JPG、PNG格式,画面无模糊、无噪点
创作规范:
①作品须为活动时间内一次性原创拍摄,不可使用滤镜过度修饰或进行合成、添加元素等处理,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微调;
②照片中不得添加文字、水印、边框等额外元素。
附加说明:每张照片需单独命名(格式:作品标题+序号,组图需注明“组图-作品主题”),并附至少15字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及画面核心内容
(三)作品提交与发布要求
平台发布:发布至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添加#秋花映月 锦绣上庸 #上庸鲜花小镇双话题,定位“上庸文化旅游区”,并@十堰文旅@今日竹山;
线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晚上24:00,参赛选手可以通过线上报名方式,将参赛作品以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977511696@qq.com,邮件主题注明“ ‘秋花映月 锦绣上庸’主题摄影&短视频比赛+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抖音号”。
(四)组织评审
所有按照规定在抖音平台完成发布的作品,通过网络拉票(点赞、评论、收藏、分享)排名(占分比70%)+专家评委(作品主题、作品质量、创意程度等)打分(占分比30%)开展评选。
(五)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及报名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圣水湖套票1张+千绣花海套票1张;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800元+圣水湖套票1张+千绣花海套票1张;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500元+圣水湖套票1张+千绣花海套票1张;优胜奖5名,奖励现金200元+圣水湖套票1张+千绣花海套票1张。
(六)其他事项
参赛作品为2025年9月20日之后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作品,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严禁抄袭,一经发现,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报名者将承担全部责任。参赛投稿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主办方享有本次活动作品完整版权和活动解释权。本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大赛咨询电话:(0719)4281036,13636235436
联系人:李蓉蓉
上庸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