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今年以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餐饮浪费监管执法,切实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发挥执法典型的警示作用,现公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案例一:竹山县得胜镇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5月14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得胜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巡察中,发现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关于反食品浪费标识,餐桌上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提示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得胜监管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二:竹山县城关镇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8月5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城关所执法人员在开展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护航行动”时,发现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关于反食品浪费标识,餐桌上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提示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城关监管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